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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2017年9月22日上午,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北地派出所组织民警在人员密集的长江购物广场向广大市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通过民警宣传,收到良好的效果。
9月21日,北地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将民警们在各个社区、商场、娱乐场所的显目位置粘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海报》。9月22日上午,北地派出所民警走进长江购物广场现场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并未过往群众进行解答。民警们通过详细的宣传教育,宣传《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从2017年9月1日起,本溪市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已任何形式进行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对辖区内群众的广泛宣传,让辖区群众进一步的了解“禁放令”的要求。过往的市民们纷纷表示,政府及公安机关的此举非常有效,会按照要求依法依规遵守。北地派出所民警、辅警还向辖区百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的种类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
此次宣传活动,北地派出所民警、辅警共粘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海报》63张,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400余张,通过民警行之有效的宣传,最大限度扩大群众知晓率,做到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形成全民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